美国(MoCRA)

美国香精过敏原标示与欧盟过敏原清单的对比

欧盟多年来一直要求在标签上标示26种香精过敏原,而美国目前尚无与之对应的MoCRA规定,这一差距对同时布局两个市场的品牌来说至关重要。

Cosmetic Comply Team1 分钟阅读

一个同时向美国和欧盟销售产品的品牌问我,为什么他们的欧盟标签会逐一列出具体的香精化学品名称,而美国标签却只写“fragrance(香精)”就结束了。答案是,这两个市场在过敏原披露上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式,如果你只配一次方却想同时满足两地的标签要求,就需要理解这些规则的分歧之处,而不能想当然地认为一种标签格式能同时满足两地监管机构。

欧盟由来已久的做法

根据(EC)No 1223/2009号法规,欧盟多年来一直要求,当特定香精过敏原超过规定的浓度阈值时,必须在标签上单独列出其名称,而不能悄悄归入笼统的“parfum”或“fragrance”条目之中。这就是众所周知的26种过敏原清单,涵盖Limonene、Linalool、Citronellol、Geraniol、Eugenol和Coumarin等物质,这些正是在全球各种过敏原体系中反复出现的化学类别,因为它们是常见、有据可查的致敏物质,天然存在于许多精油中,也广泛用于合成香精化合物。

在这一体系下,你的产品信息档案(PIF)和由合格安全评估师签署的化妆品产品安全报告(CPSR),本来就需要把这些过敏原纳入产品安全性论证的一部分,而标签则反映了该评估中发现超过阈值的内容。

MoCRA框架下美国的立场

MoCRA(化妆品监管现代化法案)为美国化妆品带来了实质性的新义务:向FDA进行工厂注册和产品登记、指定责任人、安全性论证,以及不良事件记录。它历来没有包含的,是欧盟式的要求,即在标签上逐一列出香精过敏原的名称。在美国,将“Fragrance(香精)”作为单一成分列出,通常是可以接受的,这一点与欧盟不同。

这是两个市场之间真正的实质性差距,而不仅仅是标签风格的不同,而这也正是随着美国化妆品法规持续演进,很可能发生变化的领域。任何同时为两个市场配方的人,都应该把美国目前尚无此类要求视为当下的现状,并直接查阅FDA和MoCRA当前的指南,而不要想当然地认为这种情况会一直持续下去。

这对同时销往两个市场意味着什么

对于同时布局两个市场的品牌来说,实际的做法通常是一次性按照更严格的标准来建立体系,而不是维护两套独立的安全评估。如果你的欧盟文件已经按照26种过敏原清单拆解出了各自的浓度,那么一旦美国框架转向类似的披露要求,你手头就已经具备了大部分所需的资料,而你的美国标签即便在目前没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也可以自愿加入过敏原信息,一些品牌正是出于对已知敏感人群负责的良好实践而这样做。

要素 欧盟(1223/2009) 美国(MoCRA,现行)
标签上标示具名香精过敏原 超过规定阈值即须标示 目前并非普遍性的标签强制要求
香精成分总体披露 在PIF/CPSR中详细列出,过敏原在标签上具名 将“Fragrance”作为单一列出的术语通常是可接受的
标签背后的安全文件 由安全评估师签署的CPSR MoCRA下的安全性论证,格式不同
工厂和产品层面的登记 通过CPNP通报,须指定责任人 FDA工厂注册和产品登记,须指定责任人

无论如何都值得养成的实用习惯

即便目前美国没有强制要求,按百分比追踪成品中与过敏原相关的成分(这与欧盟已经要求的做法相同),无论美国的标签要求未来如何演变,都能让你处于有利位置。而且,对于任何需要应对已知香精敏感问题的顾客来说,这也恰好是一项有用的面向客户的信息,不管严格意义上是否被要求提供。

如果你正在开发一款同样要销往加拿大的产品,请注意加拿大也在按明确的时间表增设自己的强制性香精过敏原披露要求,初始清单将于2026年春季成为强制项目,而与国际接轨的更广泛清单则会在同年晚些时候跟进,因此追踪过敏原的习惯正在同时对更多市场变得有用,而不仅仅是欧盟。

Cosmetic Comply目前负责处理加拿大的通报,美国、欧盟和澳大利亚的支持也即将上线,而尽早把成分数据集中管理的一个好处是,同样的过敏原相关百分比拆解可以跨市场沿用,而不必为每个市场都从头重建一遍。监管细节会不断变化,因此包括这篇文章在内的任何逐市场对比,都应该作为你自行核实的起点,而不是最终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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