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MoCRA)

在MoCRA下,谁才算是责任人?

厘清品牌方、代工生产商还是经销商才是MoCRA意义上的责任人,并针对每种合作模式给出具体例子。

The Compliance Desk1 分钟阅读

如果你问一家小型化妆品品牌里的三个人谁是"责任人(Responsible Person)",有时你会得到三个不同的答案。品牌方会认为是自己,因为标签上印的是自己的名字。代工生产商会认为是品牌方,因为他们只是按吩咐生产。经销商则会认为责任在上游某个环节。而MoCRA其实给出了一个具体的答案,值得在假设之前先弄清楚。

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MoCRA下,责任人是承担与某款具体化妆品相关合规义务的一方,主要包括确保该产品存在充分的安全佐证材料,以及维护不良事件记录。这是一个有明确定义、有明确职责的角色,而不是随便给房间里资历最深的人挂的一个荣誉头衔。

责任人通常就是产品标签上所列的生产商、包装商或经销商。这是判定的锚点。消费者在包装上看到的名称和地址,默认就是责任人,除非各方之间的约定另有说明。

三种常见的合作模式

你自己配方、以自有品牌销售

如果你自己调配产品,并以自有品牌名义出货,你就是责任人。这里没有任何模糊之处。你既是生产商又是标签持有者,所以安全佐证和记录留存的义务都落在你身上。

你使用代工生产商,但用的是你的品牌

这是最容易让人困惑的模式。假设你设计了一款润唇膏配方,一家代工生产商在其工厂里生产出来,然后以你的品牌名义出货,标签上列的是你的公司。在这种安排下,通常是你担任责任人,因为标签指向的是你,而不是代工生产商。代工生产商的义务更多落在设施注册和生产规范上,而作为标签持有者的你,承担的是产品层面的责任:安全佐证、不良事件记录,以及产品列名。

这意味着,如果你是一个与代工厂合作的小型独立品牌,不能想当然地认为代工厂会因为自己拥有生产设施,就默默替你处理好MoCRA合规。要在与他们的协议中明确写清楚这一点,因为这种地方恰恰是假设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经销商以自有品牌贴牌销售产品

如果一家经销商拿现成的配方贴上自己的品牌进行销售,这家经销商就成为该贴牌产品的责任人,因为消费者在包装上看到的是他们的名字。最初的配方师或生产商仍然承担与设施和配方本身相关的义务,但产品层面的责任落在标签持有者身上。

快速参考

情形 标签显示 可能的责任人
你自己配方并以自有品牌销售 你的品牌
代工生产商生产,你的品牌出货 你的品牌
经销商为现成配方贴牌 经销商的品牌 该经销商
外国生产商生产,美国经销商进口并重新贴牌 美国经销商的品牌 该美国经销商

这张表反映的是一般规律;各方之间具体的合同安排可能改变义务归属,所以请把它当作一个起点框架,而不是针对你自己合同的最终答案。

责任人实际需要做什么

一旦确定你就是某款产品的责任人,MoCRA下的义务通常包括:

  • 确保存在充分的安全佐证,支持该产品在其预期用途下是安全的
  • 保存消费者报告的不良事件记录
  • 在规定时限内向FDA报告严重不良事件
  • 配合产品列名要求

这不是在产品上市那一刻做一次就完事的任务。安全佐证和不良事件记录是伴随产品在市场上整个生命周期的持续性义务。

不要把这个角色和美国代理人混为一谈

如果你的设施在海外,你还会遇到美国代理人的要求,这是与设施注册相关的另一个独立角色,而不是针对产品本身。海外设施需要一名总部在美国的代理人,作为FDA的联络点。这和责任人不是同一份工作,不过在小型企业里,同一家公司有时会同时承担两个角色。即便实际操作中由同一个人兼任两项工作,也要在概念上把它们分开。

如果你仍然不确定

当合作关系层层叠加,比如贴牌加代工厂再加一个独立的成分供应商,值得在合同本身里明确写清楚,谁在为每款产品承担责任人这个角色。在这一点上保持沉默,恰恰是日后争议的根源,而且往往会在最糟糕的时刻爆发,比如在不良事件调查期间。

Cosmetic Comply 目前是围绕加拿大的化妆品通报表(CNF)流程搭建的,那里也会出现类似的问题:谁是代表产品提交申报的通报人。美国MoCRA的支持,包括产品列名流程,已列入路线图,而其中的基本功,也就是在需要答案之前就清楚知道谁拥有哪项合规义务,无论面对哪个市场都是一样的。

准备好申报了吗?

把你的成分清单发给我们,剩下的交给我们

只需填写一份简短的信息表即可开始。我们会将每一项成分与目标市场的禁用及限用清单逐一核对,随后为你提交通报,并给你一个可查询的编号。

开始申报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