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8月生效的过敏原第二批清单准备供应商文件
2026年8月1日起强制生效的过敏原第二批清单(List 2),相比第一批增加了什么内容,以及现在该如何更新你向供应商索取的文件要求。
如果你已经在4月份把香精过敏原的文件工作理顺了,可能会觉得8月不过是重复一遍而已。这两批清单确实有关联,但绝不是同一份清单,你发给香精和精油供应商的文件请求在夏天来临前需要再过一遍。
两份清单,两个日期
加拿大的香精过敏原披露分两个阶段推行。第一批清单(List 1),也就是最初的核心香精过敏原集合,将于2026年4月12日起在CNF和产品标签上强制生效。第二批清单(List 2),一套与更广泛的国际过敏原清单接轨的扩展集合,将于2026年8月1日起强制生效。如果你的供应商文件只覆盖了List 1的物质,那么现在你对任何仅在List 2上出现的物质都存在缺口。
两批清单之间的披露触发条件不变:如果某过敏原在驻留型产品中含量超过0.001%(10 ppm),或在冲洗型产品中超过0.01%(100 ppm),就需要披露。变化的是你需要核查哪些物质。
为什么List 2更容易让人措手不及
List 1涵盖的是大多数配方师早已耳熟能详的过敏原,比如柠檬烯(Limonene)、芳樟醇(Linalool)、香茅醇(Citronellol)、香叶醇(Geraniol)、丁香酚(Eugenol)和香豆素(Coumarin),主要因为这些物质多年来一直在国际上被标记,并且大量出现在精油中。List 2扩大了这个范围。正因为它相对陌生,很容易让人误以为现有的供应商文件已经涵盖了它,而实际上并没有。
这一点对使用精油和天然香精的人影响最大。单一种精油就可能在两份清单中携带六七种浓度各不相同的过敏原,而供应商较旧的分析证书可能只涉及一两年前常被要求核查的那些物质。
现在应该向供应商索取什么
不要拖到7月才开始。回头联系你使用的每一家香精和精油供应商,要求提供更新版的成分明细,明确列出List 1和List 2所涵盖的每一种物质的浓度,而不是"含有天然过敏原"这类套话。具体应索取:
- 香精或精油的完整成分明细,按INCI名称列出,并注明每种成分的百分比或百分比区间
- 对现存的任何List 2物质给出明确的浓度确认,即使只是微量
- 文件上更新的日期,因为较旧的证书可能早于供应商那端的一次配方调整
- 一个可供后续问题联系的具名联系人,因为天然材料的过敏原成分可能因生产批次而变化
建立你自己的跟踪表
每种香精或精油建一个简单的表格,就能让这件事变得可控:
| 香精/精油名称 | 供应商 | 含有的List 1过敏原 | 含有的List 2过敏原 | 文件日期 | 是否达到披露阈值 |
|---|---|---|---|---|---|
| 薰衣草精油,批号4421 | 供应商A | 芳樟醇, 香叶醇 | (List 2物质) | 2026-02-01 | 是,驻留型 |
每当到货新批次或供应商发布修订文件时都要更新这张表。天然材料的批次间差异远大于合成香精化合物,所以去年的文件不能安全地替代今年这批货。
别忘了标签这一端
CNF披露和标签披露在这些日期上是同步生效的。即使你在申报中把成分清单做对了,但如果印刷或线上标签文案没有随着8月1日List 2生效而更新,也是没有用的。如果你是批量印刷标签的,现在就在生产日程中建一个检查点,避免截止日期过后手里还压着印有过时成分申报的库存。
如果你不确定某项是否适用于你
最稳妥的做法是把每一款含有香精或精油的产品都当作需要对照两份清单做完整过敏原审查,即便是你认为风险较低的产品也不例外。一款"清淡"的精油混合物,如果没有实验室数据或规范的供应商明细,也照样可能携带一个大多数人都想不到的可披露量级的过敏原。
这正是Cosmetic Comply擅长捕捉的细节,它在筛查你的配方时会同时对照List 1和List 2标记出与过敏原相关的成分,这样你就不必凭记忆判断哪些香精化合物有披露义务、哪些没有。
把你的成分清单发给我们,剩下的交给我们
只需填写一份简短的信息表即可开始。我们会将每一项成分与目标市场的禁用及限用清单逐一核对,随后为你提交通报,并给你一个可查询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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