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PNP)

解读2026年欧盟香精过敏原标签新规

欧盟根据2023/1545法规扩大的香精过敏原清单,改变了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生产者现在就需要为其中的售罄过渡期做好规划。

Diane R.1 分钟阅读

如果你的产品销往欧盟,却一直在拖延给含香产品重新贴标,这次新规会让你无法再拖下去。2023/1545法规扩大了必须在化妆品标签上披露的香精过敏原清单,范围远远超出了生产者过去习惯应对的那份较短清单,而且这次配套的是实实在在的售罄截止期限,不是一个无限期的宽限。

过敏原清单为什么一直在扩大

香精过敏原是一类单独的芳香化合物,比如柠檬烯(Limonene)、芳樟醇(Linalool)、香茅醇(Citronellol)、香叶醇(Geraniol)、香豆素(Coumarin)和丁香酚(Eugenol),它们天然存在于许多精油中,也被用于合成香精化合物。相当一部分人在反复接触这些物质后,会对其中一种或多种产生接触性致敏,因此监管机构要求,一旦这些成分的含量超过设定阈值,就必须在标签上标明名称,好让过敏体质的消费者能在购买前查看,而不是事后才痛苦地发现。随着越来越多化合物积累了致敏方面的临床证据,清单也随之扩大。

其核心逻辑,和加拿大自身不断扩大的香精过敏原披露要求背后的逻辑是一样的:超过驻留型产品阈值就要披露,冲洗型产品的阈值更高,因为接触时间和浓度都会影响致敏风险。

欧盟新规到底改变了什么

根据(EC)第1223/2009号法规,欧盟多年来一直要求对超过设定阈值的香精过敏原进行披露。2023/1545法规所做的,是扩大了触发披露的具体化合物范围,在原有清单基础上新增了相当数量的具名过敏原。如果你的香精或精油配方中含有任何新列入的化合物,且含量超过相应阈值,那么这些成分现在就需要出现在你的成分表中,而以前它们不需要。

对于使用精油而非合成香精化合物的生产者来说,这一点的影响比乍看之下更大,因为单一一种精油就可能同时含有好几种过敏原。比如薰衣草精油,通常同时含有芳樟醇和香叶醇。柑橘类精油含有柠檬烯。"天然"的香气配方并不意味着更短的过敏原披露清单,往往恰恰相反。

你需要应对的合规机制

在欧盟框架下,这并不是一项独立于你现有流程之外的单独申报,它嵌入在你已有的义务体系中运行:

  • CPNP通知,即销售前必须完成的门户网站通知。
  • 在欧盟设立的责任人(Responsible Person),对产品合规负责,包括标签内容。
  • 产品信息档案(PIF),需要反映当前的过敏原含量。
  • 化妆品安全报告(CPSR),由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估师签署,应当就你所使用浓度下的过敏原暴露情况作出评估。

为适应扩大后的过敏原清单更新标签,意味着你的PIF和CPSR也需要同步核对一致性,不能只当作一次单纯的标签改动来处理。

一份赶在截止期限前行动的实用清单

  1. 调取你目前香精和精油供应商的成分数据。 你需要的是每种混合物或精油中各过敏原化合物的具体百分比,而不仅仅是精油的INCI名称。
  2. 逐层相乘计算。 如果某个香精混合物在你的成品中用量为1%,而其中含有5%的芳樟醇,那么成品中的芳樟醇含量就是0.05%,这已经超过了大多数驻留型产品的披露阈值。
  3. 检查每一种带来香气的成分,而不只是你标注为"香精"或"parfum"的那一项。用于增香的精油同样要计入。
  4. 同步更新标签文字和PIF,因为两者不一致本身就是一个合规警示点。
  5. 向你的责任人或当前的监管机构指南核实售罄过渡期时间表,因为具体的过渡日期和库存规则这类细节,值得直接核实,而不是照搬上一轮产品周期的假设。

只在加拿大销售的卖家怎么办

如果你只在加拿大境内销售,欧盟这次的新规本身不适用于你,但背后的规律值得关注。加拿大自身的香精过敏原要求也正走在类似的轨道上:清单一(List 1)将于2026年4月12日起在CNF和标签上强制适用,扩展后的清单二(List 2)将于2026年8月1日起强制适用。如果你已经在为欧盟重新贴标而收集过敏原成分数据,那么你其实已经完成了加拿大按自己时间表也将要求的大部分工作,这也是一个值得一次做对、不必做两次的合理理由。

Cosmetic Comply目前专注于加拿大通知业务,负责把成分匹配到INCI名称和CAS编号,并把过敏原浓度从供应商混合物中逐层带入计算,欧盟业务已列入路线图。如果你的香精数据已经整理成申报系统可以使用的形式,这两次新规的应对都会轻松不少。

准备好申报了吗?

把你的成分清单发给我们,剩下的交给我们

只需填写一份简短的信息表即可开始。我们会将每一项成分与目标市场的禁用及限用清单逐一核对,随后为你提交通报,并给你一个可查询的编号。

开始申报

继续阅读